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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筆遺囑的證人要全程在場,否則無效!

最近看了一個判決,有一位父親要做遺囑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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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筆遺囑的證人要全程在場,否則無效!

最近看了一個判決,有一位父親要做遺囑,於是找了一位代筆人,把他的遺產分配想法告訴他,代筆人就幫這父親寫好草稿,之後,再請兩個證人進來,把草稿念一遍,這個父親口頭認同這份遺囑的內容,立遺囑人與三個證人都簽名了,完成了這份代筆遺囑。

不久,這個父親過世後,這份遺囑被法院認定無效。

主要理由是:雖然外觀上看起來像「代筆遺囑」,遺囑內容也確定是立遺囑人的意思,但是立遺囑人在口述遺囑內容時候,證人「並未全程在場」,不符合法律的要件,判決此份遺囑無效!

代筆遺囑,看起來簡單但學問很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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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家宏律師創立恩典法律事務所於西元二○○二年六月十六日,是由一群年輕專業但資歷豐富的律師所組成的精緻型法律事務所。恩典法律事務所原來由蘇家宏律師一人獨自經營,為了服務更多的客戶,於二○○四年邀請劉志忠律師及趙慧芝律師加入,在所長蘇家宏律師的帶領之下合作,擴大事務所的規模。 由於三名合夥律師均為基督徒,本於專業與信仰的共同理念,除了不僅具備法律人紮實的專業訓練,以及訴訟、非訟等各項豐實的實務經驗,更以基督「愛與關懷」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最重要的經營理念,在台灣、甚至於全球的律師界中可,說是極為特別且珍貴的法律事務所。也因此恩典法律事務所於二○○四年六月合作擴大規模後,即致力於對所有需要法律幫助的社會大眾,提供最專業、最人性、最具效率,且最貼近客戶需要的法律服務及協助。 使命 恩典法律事務所並非只以營利為目的,而是期望從法律服務出發,照顧每一個客戶個別的需求。除了以訴訟、談判協商等傳統的方式來解決紛爭、救濟權益外,更著重主動積極的精神,以提供個人或法人客戶「法律預防」服務,作為恩典法律事務所目前及未來努力發展的目標。在事前依個別的法律需求量身訂作專屬客戶的整體完善規畫,擺脫過去傳統律師處理案件時「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」的侷限作法。 「人」是法律案件中最重要的要素,因此,以「人」為服務的主體,著重客戶在各項事務中策略心理的需求。除了本身堅強的陣容外,恩典法律事務所尚整合會計師、專利師、地政士、記帳士、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士協同辦案,不僅提供法律服務,更能結合稅務、財務、智慧財產、地政、會計帳務、保險理財,等提供一貫整體規劃的服務,提供個人或企業「法律無障礙」的生活或經營的空間,以達成協助客戶永續經營、創造更充盈之利益為目的。並藉著我們法律服務的提供,讓來到恩典法律事務所的人都享有真實的恩典與平安。這是我們所有成員最終極的願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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